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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培训项目

一、培养目标

通过碳达峰碳中和与环境权益系统性课程设计,帮助政府、企业、金融机构相关领导层、管理层、操作层人员全面认知企业碳中和路径、绿色金融能力建设、温室气体核算核查及管理交易等,为国家双碳战略培养输出大量的、多层次的人才,进一步规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行业人才的评价和管理,为推动我国节能降碳和绿色发展奠定人才基础。

二、培训对象

1.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技术人员;
2.发电、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航空等重点排放行业能源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3.从事碳排放核算核查的节能、低碳、环保咨询服务机构、节能技术服务公司、科研单位、高校等支撑机构人员;
4.涉及节能降碳、绿色发展、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的企事业单位、公共机构,行业协会等工作人员;
5.其他有意向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和碳排放管理工作的人员。

三、培训课程

目前已开展的课程主要由企业碳中和精英培训班、绿色金融高级研修班、碳资产管理员、碳交易员及温室气体内部核查员高级培训班五大类构成,依次如下表所示:
碳达峰与碳中和定制化课程清单
表1 企业碳中和精英培训班(3天)
企业碳中和精英培训班 模块 课程内容
一、全球视野:全球气候变化情况概述 1.全球气候变化问题及治理概述
2.巴黎协定主要内容及制定意义
3.碳达峰碳中和定义及其影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的国内经济发展趋势
2.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减排路径概述
三、企业碳中和: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卓越行动 1.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企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2.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制造业的减排路径与减排技术
3.国际企业低碳转型战略介绍
4.国际企业碳中和案例分享
四、市场机制: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助力碳达峰 1.碳市场发展与碳资产管理介绍
2.全国碳市场运行情况讲解
3.我国试点碳市场政策及运行情况讲解
表2 绿色金融高级研修班(3天)
绿色金融高级研修班 模块 课程内容
一、挑战与责任:应对气候变化与碳达峰、碳中和 1.气候变化的国际治理
2.各国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和承诺
3.全球和中国碳达峰、碳中和路径
4.我国应对气候变化政策历程及成效
5.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的行动部署
二、金融助力可持续:国内外可持续金融发展趋势与机遇 1.发展可持续金融的意义
2.可持续金融核心概念解析
3.全球可持续金融发展现状与趋势
4.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历程
5.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绿色金融发展机遇
三、深圳绿金条例:解读条例内容与金融机构应对 1.《条例》出台背景与立法思路
2.《条例》体例安排和亮点
3.《条例》的落地执行
4.金融机构应对建议
四、绿色金融体系建设:金融机构的绿色金融数字化战略 1.金融机构的绿色金融制度体系
2.绿色金融相关数据管理和应用
3.绿色金融数字化战略建议
五、绿色金融实践基础:绿色企业及项目认定评价 1.绿色企业认定评价的作用和意义
2.国内外绿色企业认定评价标准和案例
3.绿色企业评价认定方法和流程
4.绿色企业评价认定的ESG数据基础
六、环境权益交易:碳交易与危废交易 1.碳交易的基本原理和机制
2.国际、中国和深圳碳市场建设进展
3.危废交易的机制和市场概况
4.深圳危险废物处置交易平台建设进展
5.金融机构服务环境权益交易模式及案例
表3 碳资产管理员高级培训班(2天)
碳资产管理员高级培训班 模块 课程内容
一、中国碳市场政策背景与低碳发展 1.全国统一碳市场建立政策背景解读
2.全国统一碳市场建设最新进展与展望
3.全国统一碳市场政策支撑体系解读
二、碳交易机制基本原理与核心要素剖析 1.总量设定与配额分配方法
2.碳排放监测报告与核查程序与内容要求
3.中国自愿减排CCER项目与抵消机制案例分析
4.碳市场注册登记系统、排放报告系统与各交易系统简介
三、企业碳管理策略与实践 1.重点行业碳减排潜力分析与低碳技术创新实践
2.企业参与碳交易策略分享及碳管理典型案例解析
3.企业碳金融创新实践
四、模拟互动 1.企业碳配额盈亏测算模拟互动
2.碳交易模拟互动
表4 碳交易员高级培训班(3天)
碳交易员高级培训班 模块 课程内容
一、碳排放基础知识及碳减排背景 1.温室气体的影响
2.国际国内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
3.碳排放术语及解读
4.碳排放量化、报告与核查流程
5.碳排放权交易概述
二、碳排放权交易要点解读 1.碳排放权交易背景及意义
2.国内外碳排放权交易进程
3.碳排放权交易流程
三、我国碳排放权交易现状 1.碳排放权交易相关政策法规解读
2.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
3.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项目(CCER)开发
4.我国碳排放权登记、交易和结算概述
5.碳减排政策及措施
表5 温室气体内部核查员高级培训班(3天)
温室气体内部核查员高级培训班 模块 课程内容
一、主要概念及标准解读 1.温室效应及国际公约基本概念解读
2.企业发展的基本理念分析
3.ISO 14064-1(2018)标准诠释
二、温室气体排放量化与核查解析(温室气体内部核查实务 1.形式与概念
2.识别与核算
3.披露与报告
4.管理与审核
三、碳市场现有概况及发展机遇 1.全国碳市场情况详解
2.深圳碳市场体系介绍
3.企业碳管理体系建设解析
4.CCER市场情况与机会

四、培训师资

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专家;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气候变化与碳排放核证中心专家;
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北京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等高等院校教授;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深圳标准化研究院资深研究专家;
国内绿色低碳、绿色金融专业咨询机构专家及研究员;
国内碳排放权交易所资深专家及研究员;
国内外公认的检验、鉴定、测试、核查和认证机构专家;

五、培训亮点

碳达峰碳中和及环境权益精英课程培训师资力量雄厚,培训导师均为政府、行业龙头、权威机构、高校等应对气候变化、绿色低碳、绿色金融领域专家。课程体系丰富完善、内容紧贴双碳政策。培训面向领导层、管理层、操作层人员,结合理论与实际,提供定制化课程及模拟演示与操作。完成 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学员将获得清华大学研究生院颁发的培训结业证书、排交所颁发的“碳交易员”证书等。

证书样式

清华大学培训结业证书:
碳资产管理员证书:
“ISO14064-1:2018 温室气体内部核查员培训”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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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反馈

1、投诉人可以以下情形为由提起投诉:(1)交易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操 作规则;(2)交易文件、交易过程或成交结果损害其合法权益;(3)对公司工作人员服务水平、质量及服务态度不满意;(4)针对公司工作人员或交易活动提出异议或不满的其他情形。
2、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实事求是的原则。
3、投诉原则上实行实名制,投诉应当有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并提交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4、投诉人应当对在投诉处理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依法 不予公开的信息予以保密。
5、投诉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重复投诉且未提供新的证据; (2)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 (3)投诉人未提供联系方式,无法取得有效联系的; (4)投诉人不能证明与投诉事项具有利害关系的; (5)超出本单位受理范围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受理投诉后,在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核实的过程中,投诉人应当予以协助。
7、投诉处理过程中投诉人撤回投诉,视为投诉事项办结。
8、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因处理投诉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一方先行支付。投诉事项处理决定明确各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 担”的原则由承担责任的一方负担;各方都有责任的,由各方合理分担。
9、任何通知、决定、函件及其他文书,只要按本登记表的联系电话或邮箱发送, 即应视作即时送达。按本登记表联系地址邮寄发送的,文书签收之日即为送达之日,拒绝签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投诉人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如未及时通知的,视为未变更,由此产生任何文书未送达的责任由投诉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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